《迎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——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草案)》宣传提纲解读
1956年至1967年,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时期,在这一时期,党中央制定了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草案)》,旨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,提高农民生活水平,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,本文将围绕该纲要,解读其宣传提纲,以迎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。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草案)》
作者:中共中央
出版社:人民出版社
出版时间:1956年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草案)》是新中国成立后,党中央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而制定的第一个全国性农业发展规划,该纲要明确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、任务和目标,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,对于指导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1、总体目标
纲要提出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:在12年内,实现粮食、棉花、油料、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长,使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。
2、主要任务
纲要明确了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:一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,改善农业生产条件;二是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,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;三是推广农业科学技术,提高农业生产效益;四是发展多种经营,提高农民收入。
3、政策措施
纲要提出了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,包括:加大农田基本建设投入,改善农业生产条件;调整农业结构,发展多种经营;加强农业科学研究,提高农业科技水平;扶持农业合作化,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;保障农民利益,提高农民收入。
4、宣传提纲
为广泛宣传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(草案)》,纲要提出了以下宣传提纲:
(1)宣传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,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;
(2)宣传农业发展纲要的内容和意义,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业的热情;
(3)宣传农业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,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;
(4)宣传农业合作化运动,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;
(5)宣传农业科学技术,提高农民科技素养。
通过宣传提纲的贯彻落实,我国农业在1956年至1967年期间取得了显著成就,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,在新的历史时期,我们要继续发扬纲要精神,迎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,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而努力奋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