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的颁布与实施
作者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出版社:中国农业出版社
出版时间:1956年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是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,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,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,该纲要的颁布实施,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。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共分为四个部分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第一部分:总则
本部分阐述了制定《纲要》的背景、目的和意义,明确了农业发展的战略地位,提出了农业发展的总任务和基本方针。
2、第二部分:农业发展目标
本部分明确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的具体目标,包括粮食、棉花、油料、糖料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目标,以及农业机械化、水利化、化学化等发展目标。
3、第三部分:农业发展措施
本部分详细阐述了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各项措施,包括:
(1)加强农业基本建设,改善农业生产条件;
(2)推广农业科学技术,提高农业生产水平;
(3)发展农村集体经济,壮大农村集体力量;
(4)加强农业管理,提高农业效益;
(5)发展农村教育事业,提高农民素质。
4、第四部分:组织领导
本部分明确了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,要求各级政府、各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,确保《纲要》的顺利实施。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的实施,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在这一时期,我国农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:
1、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,粮食产量连年增长,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;
2、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,农田水利、农业机械化等取得重大进展;
3、农业科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,农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;
4、农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,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。
《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》的颁布与实施,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,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